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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3-11-14 08:08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登记流转表;

3. 内勤根据保险法及保险责任范围内承诺赔偿界定,指导客户如实地填写;

4. 客户如实填写,报案内容得出初审意见后,由内勤发送给现场查勘定损员。

二、查勘定损

1. 事故现场查勘取证(1)查勘定损员接到内勤通过电话方法发出的查勘调度后,应及时通知出险地工作人员,赶到出险现场,在客户面前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和询问,填写事故调查记录,并对事故车辆拍照,以确定保险责任和范围。

(2)对涉及第三者责任的交通事故,查勘员应向第三者出示标的证件,并登填机动车辆保险涉及第三者责任或人身伤亡损失确认书。

(3)对不涉及第三者责任的事故,查勘员要确定事故损失及性质,并对事故责任提出初步认定,填写事故证明。

(4)查勘定损员要缮制现场查勘报告,确定具体的赔偿事宜。

2. 现场查勘工作要求(1)公司车辆定损标准、操作流程由公司制定。对于超权限的损失须逐级上报到公司,待得到明确批复后,方可继续处理。

(2)现场查勘需拍摄照片以做理赔资料的人证、物证照片;拍摄的照片应反映出事故现场、受损标的及人、车和道路情况,要能反映出照相的方位。凡涉及驾驶员的交通事故必须拍摄驾驶员照片。涉及标的照片要反映车辆的细目特征(细目特征应能识别受损标的)。人证照片应反映人证的外貌特征。物证照片应反映物证的原状。照片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或增加。

(3)查勘员应及时通知客户及相关人员协助查勘工作的进行。对于重大事故或涉及第三者的现场,须由客户本人对现场进行处理。凡须清理现场的,须事先通知客户或其代理人清理,待现场清理后方可定损;若客户不清理现场,可对事故现场拍照留存后,先行定损。

(4)查勘员在完成现场查勘后,应缮制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报告,并交客户签字确认。客户拒绝签字的须注明原因。对涉及第三者的损失,应通知第三者共同查勘。

三、提交索赔单证

1. 客户在索赔时应提交哪些单证,详见索赔申请书中索赔单证栏的说明;索赔单证的填报要求详见索赔申请书中填表须知栏的说明。客户在出险后应采取相应的施救、整理措施,并妥善保存有关发票、清单、照片和单证等资料;在填写索赔申请书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 查勘定损员在接到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后,应对单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项目主要包括:证件是否有效;单车定损金额是否超过该车的实际价值;经客户签字确认的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中的各项内容是否与被保险人的原始记录一致;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应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批注栏中说明理由。对有疑问的单证项目应与客户取得联系并要求客户提供补充资料。对虚假单证或与公司掌握的单证资料不符的单证不予受理并向客户说明原因。

3. 查勘定损员在审核完索赔单证后应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全部单证及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交给内勤交复核人员复核。

4. 复核人员接到查勘定损员交来的单证后应对单证的齐全性、完整性进行核对并审查单证之间的内在联系;复核人员应根据单证所反映的客观事实和调查情况对损失原因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对损失原因无法分析的应向客户了解情况并作相应说明;必要时可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核实情况和公司有关保险责任的规定对理赔结论作出初审意见。如发现有不实情况或有疑点的应及时通知查勘定损员核实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退回重新调查处理。复核人员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全部单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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