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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2-08 14:43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登记表;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 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 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查勘定损

1.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缴的资料;

2. 内勤人员登记赔款收据登记表,一式两份,交客户确认后接收存底;

3. 内勤人员交单公司核实赔案,对单证填施齐全、信用良好的确属保险责任的赔案签章核销(7个工作日内)。

四、理算复核

1. 各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对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进行理算,填写理赔计算报告书,附上费用明细表,完成理赔通知书,一并报送核赔科做复核工作。上述工作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材料后从内勤通过机电码电话复核面询被保险人核实情况;或阅读理赔通知书签注的事项并签字存底,完成复核报告,上报复核批示(7个工作日内)。

五、审批

1. 核赔科经办人上报核赔报告,核赔培养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提交财务部;

2. 理赔款于批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被保险人,理赔款划转至客户指定的帐户。

六、结案归档

1.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整理好索赔单证,赔款收据登记表存底,送交会计登记划款;

2. 财务部划款后,通知各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支付赔款被保险人领取赔款时要在赔款收据登记表上按要求签字;

3. 各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将签好的赔款收据登记表的第2联财务留存联上报归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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