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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贷三大经典合同陷阱

1、随着汽车销售的普及,汽车贷款市场正在升温;对于初学者来说,借钱买车并不容易。

2、必须避免以下三个陷阱;没有贷款买车的选择。

3、陷阱:购车者在决定贷款购买某一辆车时,有时会满足商家的强烈需求,即必须去卖家指定的贷款公司或合作银行购车;建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公司指定贷款公司的做法侵犯了购车者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属于强制交易。

4、消费者应该主张自己的权利,首先,他们应该了解汽车贷款程序和相关政策;你可以同时更换经销商;找借口只是为了多收费。

5、陷阱:一些4S汽车商店为借钱买车的消费者设置了一些收费项目;由于借钱买车的消费者对车贷行业了解不多,车贷行业发展不规范,很多经销商根据自己的意愿制定了多个收费标准。

6、建议:商家收费过高时,可以与商家平等协商协商,争取达成共识;如果与商家协商不成,可以拒绝经销商代理,去银行办理车贷,拒绝支付经销商要求的代理服务费。

7、如果汽车经销商被迫收费,可以向工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如果贷款失败,押金不予退还。

8、陷阱:广州的黄先生去年在4s店交了2000元定金,准备按揭买一辆特伦特车;当时,黄先生明确告诉销售人员,他在佛山一家店按揭买车时,银行没有批准他的贷款。

9、销售员口头承诺,如果不能贷款,可以退还全部定金;于是,黄先生与店签订了购车订单,进行按揭购买。

10、几天后,黄先生的贷款申请因信用问题未获银行批准;当黄先生要求退还2000元定金时,销售人员表示按揭服务费不予退还。

11、黄先生多次交涉,销售人员出示了黄先生当时签署的汽车销售订单;上述相关条款规定“提前购车,押金不予退还”。

12、黄先生觉得被骗了;建议:黄灿先生只得到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

13、在这里,建议消费者在贷款买车之前,到银行检查一下自己的信用评价,对自己的信用记录做一个估计;确认信用良好后,去4S店按揭买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汽车保险合同的4个陷阱

汽车保险合同的4个陷阱

1、陷阱一:看似优惠,实则是蒙蔽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利用保险条款的漏洞,给本该上私家车险的个人家庭用汽车上公车险,从而为消费者降低保险费用,殊不知由于公车险和私车险出险索赔规定不同,真正出险时消费者才能最终发现利益受到侵害。

2、更有甚者,一些保险人员在做这种单子时不给消费者明示,从中赚取保险费用差额。

3、陷阱二:利益捆绑一体,赚取利润保险人员和修理厂捆绑一体,从中赚取利润。

4、一般业务人员既是定损员,又是修理厂的合伙人,消费者通过这类人员上保险,往往看似服务很好,其实在保险期满后会发现利益受损。

5、陷阱三:强行搭售其他商业险其实在汽车保险中,只有第三者险属于必上保险,其他保险是否要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是在实际的业务中,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

6、陷阱四:扣单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保险代理人员拉到业务后,会根据这位消费者及车的情况,决定这个保单是否上交保险公司,如果没有出险或者索赔额较少,会给消费者出险,否则将对出险推脱,甚至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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