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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条例最新版

一、条例总则

1.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安全管理和监督。

3. 车辆安全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车辆安全标准

1. 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备、安全装置和安全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4. 车辆不得非法改装、拼装,不得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结构、尺寸等。

三、车辆安全规定

1. 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谨慎驾驶车辆。

2.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行驶,禁止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3.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妨碍通行等行为。

4.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载人、载物,禁止超员、超载等行为。

5.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头盔等防护设备。

6.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喇叭等信号设备。

7.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行驶在指定的车道和行驶速度范围内。

8.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

9.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礼让行车和停车。

10.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

四、车辆安全监督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进行培训和教育。

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6.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车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奖励。

8.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9. 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0. 个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不违法驾驶车辆并劝阻他人违法驾驶车辆。

11. 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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