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详解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 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 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现场查勘
1.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定损
1.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2. 具定损复函。定损与被保险人就此事故的损失部位及损失金额进行确认;
3. 经办人凭完备的索赔单证、定损复函,填写赔偿收据、到财务部门缴款;
4. 开具权益转让书、理赔通知书等文件交给客户。
四、理赔内容
1. 死亡给付;
2. 残疾给付;
3. 医疗给付;
4. 停工给付;
5. 丧失劳动能力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