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复印存档,保单复印件由客户签字;
4.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规定要求客户提交索赔材料);
5. 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相关文件要求客户填写,并告知客户索赔程序和注意事项。在此之后指导客户完成所有索赔文件。
二、现场查勘
1. 被保险人需要携带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2. 保险公司定损员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确定事故车辆的维修项目和维修时间;
3. 被保险人同意维修方案,授权修理厂修车;如果被保险人不同意,那么需要重新协商维修方案。
三、定损
1. 保险公司定损员出具定损单并签名盖章确认无误;
2. 被保险人需去维修厂确认车辆维修方案,并签字认可;
3. 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发放给维修厂维修清单并及时寄送给被保险人;
4. 被保险人需携带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事故证明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申请;
5.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事故进行核查并出具核价核损结果。
四、核价
1. 根据损失情况及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核定损失金额;
2. 被保险人需要提交相应的索赔材料以供审核。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定损单、维修清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如果涉及到第三者责任,还需要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文件。
3. 保险公司审核相关材料并确认无误后进行核价工作;
4. 如果审核无问题,核价结果将会作为最终的赔付金额。
五、领取赔款
1. 被保险人确认核价结果无误后,签署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领取赔款;
2. 如果涉及到第三者责任,需要将赔款支付给第三方;
3. 保险公司会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