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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3-25 19:55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登记流转表;

3. 内勤根据保险凭证、保险卡记录,客户填写的出险通知书,核实保险期限,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理赔申请人,赔偿要求,向伤者所在医院的查勘员提出书面查勘申请。

二、现场处理

1. 查勘员接到内勤通过电话或书面查勘申请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和被保险车辆进行查勘,尽量取得第一手资料;

2. 到达现场后,迅速核实保险事故的要素是否符合索赔要求,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公、检、法部门和有关技术部门咨询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自现场查勘之日起,5日内发出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通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及提供齐全的索赔资料;

4. 如事故属于扩展范围以内,按出险地管辖单位规定的手续进行赔案处理;

5. 如属代赔案,在客户认可的前提下,从赔款中扣除代理手续费。

三、定损修理

1. 客户持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通知书、出险证明及相关资料,自行选择修理厂进行维修,并向承修方索取有关证明及发票;

2. 将证明及发票复印件、填报的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批改手续报送理赔部;

3. 定损员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实际查勘情况,对损失作出定损,将定损单连同客户递交的索赔材料一并报送核赔部;

4. 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商业车辆损失险的赔案和损失超过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案,定损员必须撰写详细的定损报告;

5. 定损员将定损单及相关资料交内勤划付赔款。

四、提交单证进行赔款

1. 客户将索赔材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2. 保险公司对客户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向客户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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