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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3-23 00:14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登记表;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规定领取报案号);

5. 客户提交索赔材料。案件状态改为“待理”。

二、现场处理

1. 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现场查勘拍照定损,并认为符合大案处理条件后向顾客提供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和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程度意见书之后顾客同意后签字;

2. 查勘员将您的出险信息进行登记填写出险通知书(理赔)之后将全部信件返回到索赔申请人,申请人在出险通知书(索赔)上签字。将向赔付务部报告填写赔款收据。由求理赔申请人在赔款收据客户联上签字,如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需被保险人公章或财务章盖章后提交理赔。

三、定损修理

1. 客户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 修理厂修车;

3. 车主持修发票、余额支付确认书及车型维修部位照片到理赔事务部理赔。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部审核单证,做出赔偿决定。

1. 伤人案件,要附上伤者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2. 提供总损失清单,并收去原始单证;

3. 提供有关费用单证。最后签收赔款通知书。

五、理赔调查

1. 寿险理赔调查;

2. 调查由经保险公司授权委托的代理调查机构、其他专业机构或保险公司内部机构进行。

六、理赔结论性定损核价

经调查人员调查核实后,确定构成保险责任,在与客户会商一致后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案情询问笔录中“赔偿处理”栏中填写损失金额,起草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案情处理报告书,签批后传给理算员正式做赔偿处理。如不构成保险责任,由调查人员负责起草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经审批后向客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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