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填写业务登记表(内勤做好信息登记);
3. 内勤凭填好的业务登记表建档,并送部门主管审批和向理赔车间交接;
4. 通知客户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者客户本人指定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5. 客户本人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保单(必须的索赔申请手续的资料)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6. 客户提交的索赔申请手续齐全后,保险公司向客户的账户划拨款项(赔款入账时不要提供账号);
7. 保险公司通知客户领取赔款(领款时需要提交被保险人身份证、保费收据的复印件,也可以持有本人的银行卡领取。);
8. 将第三联代收据交给保险人,第四联与行驶证、账户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得到打款凭证后,客户可以选择自行到开户银行领取赔款,或者与保险公司签订赔款同意委托授权书由保险公司垫付赔款。
二、现场处理
1. 组织客户进行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2. 完成对事故车辆的定损工作,并通知客户领取定损单;
3. 完成对事故车辆的维修工作,并通知客户领取维修发票;
4. 完成对事故人员的医疗费用支付工作,并通知被保险人领取医疗发票;
5. 提交理赔申请资料进行理赔。
三、定损修理
1. 对于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失情况;
2. 根据定损结果,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
3. 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的部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
4. 维修完成后,需要向客户交付维修发票。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1. 收集理赔所需的相关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定损单、维修发票、被保险人身份证等;
2. 将收集到的单证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3. 保险公司会对提交的单证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理赔。
五、领取赔款
1. 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2. 可以选择直接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