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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3-01 07:46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登记表;

3. 内勤根据填写的保险单资料录入保险公司理赔系统,并打印相应的理赔单证;

4. 内勤将理赔单证交给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并告知索赔程序;

5. 内勤将客户提供的资料收集完整、印章齐全后,编写理赔审批书,并分别与缮证、核算人员交接清单。

6. 交接清楚并与被保险人寄来的发票核对后,内勤将理赔案件流转到复核员;

7. 复核员复核完成后将案件流转到核赔科经理;

8. 核赔科经理审核完案件后签署审批意见并提交总经理。

9. 总经理签批后,客户到财务缴费领取赔款支票;

10. 被保险人凭缴费收据到出纳室开具正式银行赔款票据,赔款领取完成。

二、现场处理

1. 查勘定损

(1)保险公司人员接到报案后,迅速引导客户到达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达到后,查勘员对事故的现场情况进行查勘;

(3)保险公司人员在查勘完成后,向客户提供索赔材料;

(4)客户根据提供材料填写正式索赔申请书确认索赔权益人;

(5)经上述环节后由查勘员出具查勘报告并将定损单、修车发票等材料交与客户确认签字。

2. 定损修理

(1)被保险人可选择将事故车拖到自己熟悉的修理厂处理;也可通知保险公司,由其安排修理地点。如果不是因为第三者的责任而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自行进行修理;

(2)被保险人提出委托申请,然后需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定损“委托书”和“委托定损单”;

(3)被保险人需要提供汽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以供保险公司确认其身份和车资格;

(4)保险公司接收被保险人的委托后,应该报修人提供勘察定损单据的标准样本以及发票清单;

(5)被保险人可以凭借上述依据上修理厂确定损失并开始修车,修理完成后,修理厂应该在结算清单上背书,写明修理车辆的号牌、详细记录损失的事项、项目、金额以及收费结果等,并由车主签字确认。

3. 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1)被保险人或者车主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向保险公司出具;

(2)客户可以拿着身份证、银行存折(卡)、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原件(非新车只带上照抄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填写一份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这就办理完毕理赔手续了。

4. 理赔结案。领取赔款,为报告多报表一次赔偿 二这要看具体是什么事故了. (如是上下级机构),需要审批流程 不要将客户的发票原件交于保险公司。如果客户回不来可采取影印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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