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填写业务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人的身份证件、保险单的保障内容,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及时通知收费人员进行保费收取、开出收款收据,并在保单复印件上注明抄单及复印等原因,后将保单原件、保费收据存代抄单及全部报案资料代客户送交理赔理算人员进行理算。
二、查勘定损
1. 理赔理算人员经查勘现场情况属实且符合保险条款里保险事故的,予以立案;
2. 立案后,派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一步核实事故原因、性质、损失程度等,并了解车辆的使用性质和相关费用情况,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填写事故确认书,对事故的责任及各项损失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填入案件记录表”中;
3. 定损由公司专职定损员完成,受损部位按正常维修的修复金额赔偿,即按修复凭据中制定换零部件名称和价格进行赔偿。
三、客户提交索赔材料
责任方包括被保险人和致害人。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包括: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有关费用单证。致害人则应有责任认定及赔偿资料等。
四、赔付时间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