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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2-07 02:18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填写表格并让其签字;

3. 内勤根据客户填写的保险单据内容即查客户是否有保单以及报案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用户信息查询,对于汽车保险单要特别注意登录保险公司的网站进行查询客户提交的理赔资料是否齐全;

4. 查对资料后,即可填写理赔单证,计算理赔金额;

5. 签字生效,即结案。

二、现场处理

1. 损失险种,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拍照定损,凭着三证(驾驶证、行驶证、出险通知书)出具交通强制凭证,等通知以后领取定损单;

2. 客户到4S店修车,修车时一定要说明是已经通过保险公司;

3. 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要资料,一般要求3日内给予答复;

4. 在通知下去取得定损单。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对于初步确定损失的会指定维修地点让到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当维修费用超出定损单上确定的损失以后要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认可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如果车主不同意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的话也可以到其他维修地点进行维修,但是要保持维修发票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便于后续的保险理赔。

5. 取得维修发票的复印件以及定损单和维修清单以后就可以进行报销索赔了。

6. 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理赔申请书以及相应的理赔资料。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属于保险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会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的账户中。如果被保险人不是车辆所有人的话保险公司也会通知实际使用人进行领取。

三、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提交索赔申请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提出要求检查和勘定或者复核鉴定的有关资料。负责勘定或者复核鉴定的有关机构应该及时进行勘定或者复核鉴定并出具结果报告。对于损失超出国定或者保险合同载明范围的需要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需要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话应当以现场公正材料为准。

四、理赔结案

在核实了所有的索赔材料以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结案并支付赔款。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于保险公司作出的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在收到核定结果之日起的3日内向作出核定结果的保险公司书面提出复议。保险公司会进行重新核定。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于保险公司的重新核定结果还有异议的话可以在1日内向上一级保险机构书面提出复议。上一级保险机构会进行重新核定。在3日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话就可以认为理赔结案了。同时可以登陆中国保监会网站查看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了解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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