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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1-28 04:22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填写业务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 内勤凭着保险单受理案件登记表出险通知书车险索赔通知书等,会同被保险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填写事故查勘记录,并将所有资料复印存档,二日内给予客户答复制订维修方案,确定维修单位(若被保险人同意到指定维修处修理,应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维修费用经核定、审批后,内勤将核定单、审批结果分别连同出险通知书、赔款计算书送交被保险人;

5. 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和修车。

二、查勘

1.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要求:拍摄一张新的照片(超过2年的定损照片保留),要把车牌号和当事人一起拍进去。查勘单要有当事双方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融洽客户)。每个当事人都要同查勘员合影,并附上当事司机驾驶证、车主行驶证(复印件)。原则上反复无常不查勘和交件。如有异议的应尊重被保险人提出的疑虑并调查核实;

2. 人员配合维修厂对车辆进行维修;

3. 有些案件也可以电话查勘,最重要的要对事主的资料进行核实以及询问出险的情况;

4. 填制车辆损失鉴定清单,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车架号(VI码)、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当事人姓名、车辆现在的位置、四周有没有类似案件存在等信息。对于车辆维修小的项目报案人没有评估的先不要苦苦等待。先将车辆的总的维修的大项目报过来给我处安排人员查勘,小项目可以待到后面再查。双方修复的车辆在起保的两年内均可给予支持!但也应将强的零配件更换品质更好的原厂件。每宗案件归档均有打印出的纸制定损单(定损单上特别要注意要客户签字认可)。

三、定损

1. 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告知其来人查看或参与评估定损事宜;

2. 定损中心修车价格有异议,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选择重新核定损失项目或到修理厂重新评估损失,进行三方确认;

3. 定损中心出具价格核定书后,通知车主进行车辆的维修;

4. 车主修车后携带发票和价格核定书去保险公司报销。

四、核赔

1. 保险公司各级机构内勤人员对客户提交的各项书面申请表、材料、单证进行审核,查看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拍摄一张新的照片(2年以内的案件);

2. 核定人员根据不同案件对受损进行核损,力求“核则必赔,赔则必核”;

3. 内勤打印核赔资料初稿后呈报;

4. 签批同意后内勤将核赔资料复审;

5. 经上级复审通过后,客户到财务领取赔款。

五、结案

1. 将向客户开具的转账支票和赔款收据等报案支付的材料交回;

2. 整理已结案的档案;

3. 将保费收据和理赔汇总报告上交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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