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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1-20 11:02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复印单证、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复印保费收费凭证,并在凭证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复印”图章;

4.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 发放索赔单证。经被保险人申请要求的,办公室将在出立证明时作特别说明;

6. 索赔单证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楚、完整,客户签章符合规定。

二、查勘定损

1. 查勘定损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和执法标志,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2. 查勘定损人员应根据案件类型,调配人员配合交警做事故责任认定和车祸事故现场检修定损调查,确定保险责任、赔偿对象和赔偿金额;

3. 因第三者引起的交通事故,在确定责任时,应将责任确定过程记明笔录。

4. 定损前应及时与被保险人联系以便到场。经核定损失符合有关规定,请被保险人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

三、查勘定损人员协助客户办理索赔事宜

1. 查勘定损人员公同客户到事故报案保险公司索赔中心办理索赔申请手续。

2. 因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的,客户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单证:交通事故认定书(须由交-警盖章)、调解书、判决书和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凭单证给付赔款。

3.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时,正本由被保险人保存,副启本由保险公司分别交给有关部门。

4.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伪造或者严重失实的,保险公司有权采取拒赔、部分赔或少赔等处理。

5. 车辆修复后,客户应填制车辆损失修理补充单,出具相关证明领回车辆。

6. 协助客户收集有关证明材料。

7. 领回修车发票及修理清单后报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车辆出险登记表、索赔单证登记表进行领款登记并将领回赔款交给被保险人签收。签收回执复印存底并于次日报送上级公司备案。

8. 定损员将〈车辆出险登记表〉、〈索赔单证登记表〉及〈损失确认书〉归档。

9. 查勘定损员应协助被保险人办理领取赔款事宜。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领取赔款: (1)自领取。(2)邮寄。(3)委托银行机构代领

10. 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有关部门支付修理费用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赔款收据和有关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领赔款时,必须携带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财务部门依据条款规定给付赔款(转帐)。被保险人领取赔款时要在收据上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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