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 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 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上述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立即进行查勘定损,为客户提供价格合理、快速的修理,就相关事项向客户做好说明工作。
二、现场查勘定损
1.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金银首饰除外);
2.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的手续即勘察定损是不一样的,可以到找法网查询,咨询专业人士给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