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登记表;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查阅责任条款及附加条款,查问客户出险类别,进行复电查证,并告知客户需要办理的手续;
4. 客户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证复印件和几分钟填写一个完整的出险通知单;
5.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查阅责任条款及附加条款后,查问客户出险类别,并予以复电查证,告知客户到现场勘察或给委托人明确告知查证要求。
二、现场处理
1.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定损修理
1. 客户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 修理厂修车;
3. 车主持相关单证到保险公司理赔理算处索赔。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1. 车主将上述索赔单证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理算处后,保险公司即进行审核算;
2. 保险公司审核算通过后,签发正式理赔决定书;
3. 经本人签字确认收到赔款后,车主方可撤离,撤离后与保险公司无任何牵涉。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