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详细填写业务登记表;
3. 内勤根据填写的保险卡号、车号、日期将保险报案号码输入电脑,同时进入远程星上报案,留下客户姓名、电话及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等;
4. 保存客户提供的资料,并进行调查。
二、现场查勘、定损
1. 查勘定损人员接到内勤通知后,必须尽快赶赴现场查勘现场情况,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需要提供充分的事故证明;
2. 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查勘定损人员可以指导客户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方愿意协商的也可以代客户进行协商;
3. 查勘定损人员拍摄现场照片,认真查勘、定损,做到不错定、漏定;
4. 查勘定损中涉及到的清点项目,必须做到有清单,有收据、发票等证明材料;
5. 查勘定损人员制作车辆定损报告,并向客户提供定损单和维修清单,同时提醒客户在理赔时需要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
6. 客户可以提出修复的建议,并与查勘定损人员协商最终修复的方式;
7. 客户也可以自行修复后到保险公司理赔点进行理赔。
三、核价、核损
1. 查勘定损人员将已确认的车辆定损报告报领导审批后,将该案件涉及需赔付的项目及金额,经进一步复核后报上一级领导审批;
2. 审批后的赔案转交理赔付款环节进行付款。
四、递交资料
1. 事故调解结案后,客户需要提供该案件所需的赔付的材料;
2. 内勤人员需要对客户提供的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对于需要的材料进行扫描、存档;
3. 对于需要的材料及时递交;
4. 对于不需要的材料及时退还客户,并留下初审意见和退还材料的清单。
五、领取赔偿款
1. 理赔付款人员根据内勤递交的赔案资料进行二次复核,对于复核通过的予以付款;
2. 对于复核不能通过的需要退回重新进行调查、定损;
3. 被保险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理赔单证办理领款手续;
4. 理赔付款人员通过网银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