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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3-12-05 00:50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确认是否到达勘察时效;

3.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的内容,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 经确认保单副本与附表内容完全一致后,内勤提示客户填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类型、客户信息、客户银行账号、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等信息,如果被保险人是道路交通事故第三者或者人身意外险的第三者,还需填明第三者身份证或驾驶证信息,填明交通事故受害人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车牌号、受害方的车牌号、联系电话、赔偿意向等信息;

5. 伤者经抢救后般在第二天必须派员跟踪医疗情况或死亡结果,确属死亡的,须询问当地的勘察员出具勘察报告、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遗体收存证明(视地区而定)、填妥火化须知提供机构提供所有资料后进行核查立案;

6. 立案后派查勘员进行现场查勘(财产保险还应头看现场损失情况及盗抢情况)。

二、查勘

1. 查勘员主要负责核实事故性质、车损程度、伤亡情况、实施救援指导与建议等工作;

2. 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拍摄事发后的照片,尽可能的找回证人取得证言,并收集书证;

3. 对全损或推定全损的车主,查勘员应告知车主维修工时及配件价格和维修的承担比例等相关事宜,填写预损通知单;

4. 查勘员对事故责任进行初步判断,并帮助事故责任方进行施救;

5.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初步判断是否需要请示上级公司派出现场专家协助定损;

6. 将查勘情况整理后完整上报。

三、定损

1. 定损员接到查勘员的定损整理资料后应进行审核;

2.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扩大损失部分,应当坚持拒赔,并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拒赔理由;

3. 对属于保险责任或确需赔付的应当及时与被保险人进行接洽,并作好签收及损失确认工作;

4. 定损员综合调查情况以及相关依据报领导批准后赔付;

5. 向第三者受损方的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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