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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狭义的船舶适航,通常是指船舶的船体、船机在设计、结构、性能和状态等方面能够抵御航次中通常出现的或能合理预见的风险,但不要求船舶具有抵御航次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具体来讲,包括船舶的机器、助航仪器、系泊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完好齐备,船体结构坚固水密,能够抵御某一具体航次中合理预见的通常的一般的海上风险。此处,所说的船舶能够抵御通常发生的海上危险,到底是什么样的风险呢?如何确定航程中的“通常”,往往是决定承运人能否免责的关键。《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3)所规定的免责原因是“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灾难、危险或意外事故。”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海难,因此看出,一艘适合航行的船舶并不要求其能够抵御具有不可抗力性质的海难,所以要把通常的危险与海难区别开来。例如,在冬季的北大西洋上,八、九级的大风是司空见殷的,因而只能认为是通常危险,但是在日本海峡上,八九级rl{J大)从可能被认为足海难,因为八九级的大风在日本海峡上是非常罕见的。

广义的船舶适航,是指除了能满足上而所述狭义适航的内容外,还应妥善配备船员、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场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即通常所说的船舶适货。

2. 船舶安全作业方法

为确保辖区水上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内河辖区实际,现将船舶在辖区锚地、停泊区、码头、作业区的有关停泊、作业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在码头、锚泊区、停泊区、危险品船舶临时停泊区时应按照标志标牌要求的方式及档位停泊(具体见附件),不得超档、超范围停泊。服从现场交通执法人员的管理。

二、船舶在锚泊区、停泊区、危险品船舶临时停泊区前沿航行,应加强了望,减速慢行,禁止船舶追越、逆向或并列行驶。

三、船舶停泊时,应按照规定显示信号,并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不得妨碍或者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业的安全。严禁船舶在沿岸树木、标志标牌立柱和护栏上系缆。

四、船队停泊时,拖轮应停泊在驳船附近,以便随时采取应急措施。

五、严禁普通货船在危险品船舶临时停泊区、危险品码头作业区停泊、掉头。

    六、严禁船舶在非停泊水域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停泊的,应当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相关人员,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3.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船用安全网是预防坠落伤害的一种劳动防护用具,适用范围极广,大多用于各种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坠落隐患,常发生在架子、屋顶、窗口、悬挂、深坑、深槽等处。坠落伤害程度,随坠落距离大小而异,轻则伤残,重则死亡。安全网防护原理是:平网作用是挡住坠落的人和物,避免或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立网作用是防止人或物坠落。网受力强度必须经受住人体及携带工具等物品坠落时重量和冲击距离纵向拉力、冲击强度。

(一)船用安全网的质量检查

(1)安全网是涉及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其产品质量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每批安全网出厂,都必须有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每张安全网应分别在不同位置,附上国家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及企业自检合格证。同时应有标牌,标牌上应有永久性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制造日期、批号、材料、规格、重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2)安全网分为平网(P)、立网(L)、密目式安全网(ML)。安全网主要由边绳、系绳、筋绳、网绳组成。密目式安全网由网体、环扣、边绳及附加系绳构成。安全网物理力学性能,是判别安全网质量优劣的主要指标。其内容包括:边绳、系绳、网绳、筋绳断裂强力。密目式安全网主要有:断裂强力、断裂伸长、接缝抗拉强力、撕裂强力、耐贯穿性、老化后断裂强力保留率、开眼环扣强力尾阻燃性能。平网和立网都应具有耐冲击性。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应根据施工需要及负载高度分清用平网还是立网。平网负载强度要求大于立网,所用材料较多,重量大于立网。一般情况下,平网大于5.5kg,立网大于2.5kg。

(3)船用安全网主要使用露天作业场所。所以,必须具有耐候性。具有耐候性材料主要有锦纶、维纶和涤纶。同一张网所用材料应相同,其湿干强力比应大于75%,每张网总重量不超过15kg。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阴燃时间不得超过4s。

(4)平网宽度不小于3m,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网宽度不小于1.2m。系绳长度不小于0.8m。安全网系绳与系绳间距不应大于0.75m。密目式安全网系绳与系绳间距不应大于0.45m,安全网筋绳间距离不得太小,一般规定在0.3m以上。安全网可分为手工编结和机械编结。机械编结可分为有结编结和无结编结。一般情况,无结网结节强度高于有结网结节强度。网结和节头必须固定牢固,不得移动,避免网目增大和边长不均匀。出现上述情况,将导致应力不集中,直至网绳断裂。

4. 船舶修造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操作风险:因不按照规定规程的操作方式进行作业;

环境风险:因环境,包括天气对作业造成的风险。比如特殊天气,雨雪大雾,酷暑等;还有微观环境,不如作业环境的不安全隐患,高空有突起物,锐物会刺伤作业人员等;

设备与材料风险:因作业设备不安全带来的风险。比如吊绳老化磨损,护带损坏,锁扣锁闭不严等。

5. 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最新

PORT-charge是港口费、港口收费、港务费、入港税的意思。船舶进出港口和在港作业、停留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又称港口使费。船舶和货物进出港口和在港内停留,因通过港口水域和航道,使用港口泊位、机械、仓库、堆场和其他设施,委托港口或其他业务机构进行装卸、理货、堆存和保管业务以及其他各种服务,要向港口管理机构和其他业务服务机构支付费用,并向港口所在地的政府或地方当局缴付税捐。港口费的费目繁多。不同国家,甚至一国的不同港口,或同一港口的不同码头,因为费用分别由提供不同劳务的机构征收,而收费规定又不同,所以费目名称不尽相同,计费办法也各异。但是按费用的性质,港口费的费目主要有五个方面:

①各个国家对进出国境的外籍船舶征收的具有关税性质的船舶吨税。

②为保持港口水域、航道经常畅通,使船舶能安全进出港口和装卸货物,而向使用港口水域、航道、设备的船舶和进出港口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港务费。这种费用不是按提供的劳务或服务计收。而是按当地主管机关的规定计收,因而又称规费。

③港口有关机构因向船舶或货物提供装卸货物或理货的劳务,或向船舶或货物提供与装卸货物密切相关的其他劳务,或向船舶提供领航、移泊、拖船、泊位、系解缆,或向货物提供库场、堆存等劳务或设备而收取的装货费、卸货费、理货费、验舱费、熏舱费、平舱费、绑扎费、起货机工力费、领航费、移泊费、拖船费、系解缆费、停泊费、货物堆存费等。

④船舶代理人接受委托,代办船舶进出港口的申报手续,代揽货载,联系安排船舶在港内各项作业和其他业务,而向委托人计收的代理费(见船舶代理)。

⑤港口有关机构提供其他杂项作业的劳务和出租港务船、车辆、机械设备等,向委托人或使用人收取的使用服务费。

6. 船舶作业安全技术规定最新版

船舶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船舶停泊,应当按照规定显示信号,不得妨碍或者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业的安全。

船舶停泊,应当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

7. 船舶作业要遵守哪些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渔业船舶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和船员岗位职责,防止和减少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渔船船东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遵守有关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接受渔业安全执法检查,执行安全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依规开展渔业生产经营,办理渔业船舶相关证书,并保证证书有效;

(三)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落实消防、救生、信号、安全救助终端、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载终端等安全设备有效配备;

(四)做好船员管理工作,与船员签订责任书及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制定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船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抓好各自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六)积极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依法交纳船员人身保险费、工伤保险金和有关法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履行对船员人身伤害赔偿法律责任;

(七)接到渔船险情报告,应当及时报警,并全力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第四条 船长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持证上岗,具备与所属驾驶船舶应当的法定驾驶安全资质条件;

(二)做好备航工作,确保渔业船舶船员证书齐全有效,保证消防、救生、通导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使用,保持船舶适航;

(三)安全驾驶,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作业避让规定,带领落实值班瞭望制度,监督指导船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好各自岗位安全职责,确保航行作业安全;

(四)认真遵守生产作业各项安全规定,自觉做到不超风浪等级、不超航区、不超载运输、不违章搭客、不违法捕捞、不越界,依法正确解决海事和作业纠纷,确保不发生暴力事件和暴力事件;

(五)主动做好渔船进出港报告,积极参与编组生产,保持与编组船队和岸基的通讯联络,坚决服从地方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指令,以及渔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

(六)依法服从、配合渔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随船携带船舶、船员证书,随时准备接受检查;

(七)落实船舶各项应急部署和24小时通讯值守,本船发生险情应及时报警,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8.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航母也是舰艇的一类,关于舰艇编队航行时各舰之间的距离,没有绝对的规定,要考虑风速、航行速度、航行速度18-25节时两舰舰舷间不得小与120-140米,这是“横向安全距离”,“纵向安全距离”视情况而定,一般2级海况、可视条件好的情况下,不得低与前舰一个半身长。

在编队航行中要视情况定队型、速度和距离,如:反潜规避时、防空规避时、V字或一字展开队型反潜搜索、保护重要目标舰艇时等等。

9. 船舶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是做好水位交替期风险防范。及时掌握航道通航环境变化,正确选择船舶航路,防止船舶触礁、搁浅。

二是做好安全预警应对。及时收集气象、水位、地灾等安全信息,服从海事部门现场管控,防止冒险航行引发事故。

三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船舶舱室水密、机舱油(电)路、消防救生、系泊系缆等关键部位和设备检查,防止船舶自沉、火灾、断缆走锚等事故险情。

四是严守通航秩序。认真落实分道航行规则、定线制规定、避碰规则等有关通航规定,规范驾驶、停泊操作,落实了望等值班要求,严防抢航、抢槽、碍航停泊引发碰撞事故,严防商渔船碰撞。

五是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加强船舶装(配)载等日常安全管理,杜绝不平衡装载、集中受载、超载或超吃水运输等危险行为;督促船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避免违规作业引发事故。

六是做好人员意识教育。加强相关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等日常教育,加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严防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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